LJIZlzHgQ7WPSh5KVTCB_Typewriterphoto by Florian Klauer

 

   

常看到創作者討論(不論他入行沒),繪聲繪影傳著各種出版黑幕(我是沒碰過什麼黑幕啦)或者可以說我自己以前也常疑惑為什麼暢銷榜那麼多「沒什麼」的書(喂)、為什麼好看的書不好賣、為什麼要炒作無益社會進步的話題?

我知道很多出版者、作者非常有心耕耘,做出很有內涵的書,可是大多時候真的不好賣,首刷賣八成就要慶幸,再刷就要拜拜感謝神。先不論賈伯斯傳這種挾話題性還沒賣就知道一定賺、十年難得一次躺著賺的書不說,除了工具書或時事性質的書以外,一般書的製作期長,一個編輯一年的產量有限(我好像有看過人家寫一年大概七八本?)。假設一本兩千刷起跳,一年的產值真的﹍﹍不多。這樣不多的產值要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加起來要養活整間公司、經銷系統,勢必要面對怎麼賺都覺得捉襟見肘的窘境。何況開了公司就是一門生意,做生意豈有將賺錢置之度外的道理?

我以前覺得輕小說作品太多無益於社會,主要是因為後期輕小說太偏重煽情使然。我們是販賣夢想的工作,可是既然是販售,在夢想之前,也是要有錢賺,這才叫生意。我一年的產量是前面說的7X12倍,平均一本書只會占我四天的工作期,我們的刷數,兩千是基本款,暢銷是六千八千甚至一萬(起)。你說賣輕小說好不好賺?我沒賣過一般書,但是以這種算法應該是好賺得多。即便如此,我們還是要面臨到底是要故事好還是要故事賣的現實。兼顧兩者是種理想,但是大多時候做不到。為什麼呢?以下是我猜測的原因(部分,我想應該不止這些原因)

1.創作者聚焦在故事本身(或者個人想法),對市場反應不熟悉、對生意也不甚理解。覺得東西好就有人賞臉,至於那個好不好,標準或許不夠貼近大眾平均值但是不自知。

2.用錯語言、表述方式、話題冷門。冷門話題未必不能談,但是要把冷門談熱,需要有渲染力、觀眾能夠輕易理解的敘事力。作者有沒有這種功力,取決於他對觀眾的認知跟對話程度,還有專業訓練夠不夠。兼具這兩點的作者並不多。

3.所以我們需要編輯跟企劃,來告訴遺世獨立的作者們,使用「觀眾的語言」講話。這個地方經常會卡住,因為作者多半不覺得自己不懂。每個人一天都只有24小時,你投入在哪裡,專業就在哪裡。作者投入在文字上、在圖畫上,專業就在寫出流暢的文字、畫出有風格的畫來,他自然沒什麼多餘的時間「瞭解市場」。如果創作者們可以理解到這一點,接受市場的專家(出版方)的建議,好好合作,就有機會調校出有程度又比較接近市場的作品。(只是有機會,不等於容易做到)

4.放錯市場或策略上的錯誤,東西很好沒錯,技術上沒有問題,但是這個分眾就是不吃這一套。跟市場對於「閱讀」的定位有落差,俗雅比重失衡。

5.當然,作者不一定有足夠的能力隨時調整自己風格,畢竟換個載體、換個目標對象就是某種程度的砍掉重練,會寫文章的人也不是每種文體/話題都寫得來。同樣地,出版社也不會總是知道未來的浪頭在哪裡,所以要try。try對了大家賺,try錯了默默認賠。可是有多少本錢try新東西?這就要看市場夠不夠大。市場大的地方,小眾書還可以盡量賣到不賠錢。市場小的地方(比如本國)光要維持營運,就沒什麼賠錢的空間。

不能賠錢還有一個原因是,一本書賣不完不只是印刷跟廣告費賠掉幾十萬而已。我國仍仰賴翻譯書甚多,賣不好會造成什麼後果呢?人家不想授權給你。如果你今天靠翻譯書賺錢,賺來的錢拿來耕耘國人作家,可是基於某些對書的偏好跟理想,只想出很有深度(=看的人少)的書,下次你去國外提案,人家看你的公司銷售覺得,我給你不如給城X集團,你獲利不豐只能貼貼書店海報賣3000本,人家可以跟電影合作、上電視通告、印精美贈品,幫我賣到10000本還再刷,權利金也開得比你高。這樣你永遠只能揀菜尾。有人開公司矢志把菜尾變明星的嗎?

可以做成當然很好,但是有錢運用一定更好,從好的一面來講,這等於你可以做更久的市場、扶更多的新人,完全關係到你之後能不能出更賣座的書。不是沒有微型出版社拿到有潛力的書賺到錢的例子,可是對那樣的出版社來說,每次的拿書都是賭上身家的賭注。當一個「有本錢賣賠錢書的出版社」,跟當一個「只要出錯書就GG的出版社」,壓力、營收跟未來都是差很多的。就算老闆有遠大的抱負這樣做書,你要如何確定員工不會因為長期爆肝+加不了薪心灰意冷?因此確保公司的營利有其必要。

不過這件事就容易造成出版社跟作者之間的期望落差。曾有剛被捧紅的作者說,他不喜歡那位讓他大賣的編輯老是要求他寫他不愛寫的東西。我沒見過那位編輯,不知道實情到底如何,但他做過的書確實是比較腥羶、賣得好的。你可以說他很有技巧(現實)地在賺錢,這也讓他跳槽到薪水更高的公司去。或許我們可以怪他罔顧了某種人們對出版人道德的期盼,但實際上他的考量會不會是既可以幫公司賺錢又可以幫作者出名還可以讓自己加薪的三贏?我們不得而知。

作者寫了他不想寫的東西,可是紅了,他的下一部作品是不是會有更多人買單?他是不是更能主張他想寫的題材?如果從「真正能夠成為影響力」的考量來說,優先考慮市場未必不是一種聰明的方法。一間大出版社的優勢,不僅是資本比較豐厚,同時也代表他在通路有更多的優先權(新書平台、櫃位)、在授權有更大的籌碼,能開更多的部門、更細緻地分工、更有效率地製作,也就有更輕鬆的環境、更大的可能性,推書也會容易得多,所以賺錢當然非常重要。

沒有人打心底想出爛書,只是看最後選擇偏重什麼方向。一本書能被出版,它就對某些人有價值,就算色情書刊也一樣(不能否定它解救了很多人的欲望)。創作者最常要面對的是自己想做的跟大眾想看/能接受的價值之間的兩難,就看你要取捨哪邊。厲害的作者是能用觀眾喜歡的方式說自己想說的,他就可以不被市場取決方向,而是成為取決市場方向的人。某些書我們覺得膚淺,可是賣得好,那也是因為人本來就也有膚淺的需求。絕大部分的出版考量都是想在利益跟道德間取得平衡,至少我看到的那些正在奮鬥的人們是這樣。至於沒有出版魂的﹍﹍市場得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

我不鼓吹、也不贊同出版該為利益不擇手段地煽動群眾,即使煽動性的東西有時候比一本好書好做好賺得多。但讀者、作者、出版方都應該認知到商業價值是商業出版必然考量的因素,沒有一本書出版的時候不被期許賺錢。想要一個健全價值觀的社會,作者應該考慮如何說得讓更多人願意聽、出版社應維持一定程度的道德規範還有更多的耕耘,讀者更應該思考自己的閱聽習慣究竟只是在發洩還是能成長,這都關係到這個產業甚至價值觀與文化的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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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珮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