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八0年代《孽子》的發聲,同志文學在不斷備受爭議的潮流中逐漸受到重視,儘管因其挑戰父權承繼制而受到大加撻伐的待遇,同志文學仍然成為同志發聲與平權提倡的主要管道之一。解嚴之後台灣政經轉變,使思想趨向多元與開放,開始有同志甘犯「禁忌」,試圖撬開學術思想的大門,於主流文本外另闢蹊徑。於是乎同志小說的數量便如雨後春筍般逐年遽增,甚至在求新求變的九0年代成為引領流行、凸顯特色的票房保證。文學界不再只能將同志文學當作極少數的異端,以特別個案加以處置,或試圖行道德制裁消滅傳統眼中「擾亂社會」的禍害。

  同志文學一如同志平權運動,從跌跌撞撞的披荊斬棘到否極泰來,成為新世紀的文學寵兒。「流行同志」是廿一世紀令人匪夷所思的現象,一如時興偶像的追求、時尚服飾風格的潮流一般,「裝扮同志」(註一)也逐漸成為青少年文化的一部分。同志文學不再只是同志者自剖告白的專利,許多非同志作家紛紛投入這塊尚未開發的文學處女地,同性戀就此成為一種文學手段。文學引領流行、流行滋養文壇,只要同志潮流仍然是青少年的寵兒,就有寫不完的同志小說。儘管是真同志的情慾告白、還是擬同志的模仿情節,同志書寫隨著民風開放更加恣意伸展型態,盡情沐浴在陽光底下。然而其中是否包含了同志書寫對主流意識的妥協、亦或只是主流思想走向開放多元的狀態?同志文本又是如何在反對聲浪中漸受接受,這其間的變化與特色又是如何?本章主要以台灣的同志文學為論述範疇,企圖加以分析、歸納其趨向與特點。。

第一節 遠古的同志文本

    要論述同志文學,不可避免得說到中國遠古文獻記載追溯其源,以概論其傳承演變。對於最早的同志文本,如何界定是模糊而難以定奪的。中國古代藝術對於青年男子的形象描繪中,並不特意標榜男子的雄性形象,反而往往滲透了女性的柔媚。甚至是雌雄同體、溫柔細膩的美,這或許參透了古代士大夫同性愛的藝術寫照。而提到最早的同志文學,有以《詩經》為例者,比如〈狡童〉篇云: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以賦的方式反覆詠嘆同性情人「不與言」、「不與食」使主人公寢食難安的心情。此外還有〈子衿〉、〈揚之水〉等篇,皆有以同性角度解釋的說法。

另外,有以屈原為例,舉出屈原在〈抽思〉中,與楚王竟似情人般以身相許:

    結微情以陳詞兮,矯以遺夫美人。
    昔君與我誠言兮,約黃昏以為期。

楚王則以自身美色誇傲於詩人:

    驕吾以其美好兮,覽余以其修誇。
    與余言而不信兮,蓋為余而造怒。(註二)


《說苑•善說》記載楚國令尹鄂君子晢與越人歌手的戀情:子晢舉行舟遊盛會,越人歌手對子晢擁楫而歌,表達愛慕之情: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與王子同舟!
    蒙羞披好兮,不訾詬恥。心幾頑而不絕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


子晢被越人所感動,上前抱住泛舟的歌手,並且「舉綉被而覆之﹍﹍(遂)交歡盡意焉」。後來楚大夫莊辛愛上襄成君,便援引這段佳話對襄城君示愛:



  襄成君始封之日,衣翠衣,帶玉劍,履縞舄,立於流水之上。大夫擁鐘錘,縣令執桴號令,呼誰能渡王者。於是也,楚大夫莊辛過而悅之,遂造托而拜謁起立曰:「臣願把君之手,其可乎?」襄成君忿然作色而不言。莊辛遷延沓手而稱曰:「君獨不聞鄂君子晢之泛舟於新波之中也?﹍﹍鄂君子晢親楚王母弟也,官為令尹,爵為執圭,一榜舟越人猶得交歡盡意焉。今君何以逾於鄂君子晢?臣獨何不若榜舟之人?願把君之手,其不可何也?」襄成君乃奉手而進之曰:「吾少之時,亦嘗以色稱於長者矣,未嘗遇繆如此之卒也。字今以後,願以少壯之禮謹受命。」《說苑•善說》



  其後有衛靈公與彌子瑕的同性愛故事記載於韓非子的〈說難篇〉和劉向的《說苑》,世說同性戀的「余桃之好」便出於此。而漢朝皇帝偏好男色之說更多所見聞,於《史記》、《漢書》皆有所載。後來的戲曲〈梁祝〉、《紅樓夢》的賈寶玉和秦鐘也對同性情慾有所暗示。

  雖然這些文本在解釋上有所爭議,孰是孰非終究難以定奪,究竟是臣對君的忠誠與敬意抑或同性傾慕之意無從得知。或許多數文學家仍以傳統君臣觀、道德觀與友情包裝解釋,然而我們仍應注意將其解釋為同志文本方面的價值。由此可知,古代對於同性情懷的敘述,雖有明顯露骨之說,仍然有其友情與愛戀模糊之處。也許由於古代社會以男子交際為主,交心者皆為同性友人,要分說其間親密便顯得困難隱晦許多。因此一部文學作品,若換個角度以同性情慾觀照,得到的情節內容則會大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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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不同於「扮裝同志」,新世代新興「同志熱」的潮流。對於十幾歲青少年而言,「同志」不再是「變態」的代名詞,他們享受著身為「異端者」所能受到的注視,並引以為傲,甚至唯恐自己不夠「特別」。或者因其對於兩性關係缺乏輔導、認知模糊,因此在容易有假同性戀情懷(意指青少年時期因與同性同儕關係親密,容易產生類戀愛的情感,多半在進入大學或社會後經由正常的兩性互動淡化,進入與異性交往的模式)的青春期,在「追求個人特色」的潮流催化下,選擇以同性戀者身份引人注意。

註二:引自矛峰《同性戀美學》,考證見於孫次舟《離騷考證》一書及《中央日報•中央副刊》1944年9月6、7、8日和11月15、16、17日;聞一多〈屈原問題〉,《中原》雜誌2卷2期,1945年,重慶


本文原刊載日:2003.06,整理至2003年2月為止之相關資料,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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