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公司都設有全勤獎金
而發給獎金的制度,通常會有一個彈性的遲到時數
比如10分、15分之類的
這個制度看在員工眼裡的解讀經常會是「只要我這個月遲到不超過10分鐘,就可以多得一筆錢」
或者視為薪資的一部分,想成只要遲到不超過限度,就「不會被扣錢」
換作是學生的話,就是「蹺課不超過規定時數就不會被當掉」、「考試只要有60分就算及格」
所以唸書的時候常會聽到同學在計算這學期還有幾節課可以蹺,或者期末考要考幾分才能PASS
這是人天生好逸惡勞的本性,人類活著的時候多半遵循快樂原則處事
追求成功者,是由於成功或習得新知帶來的快樂
沈溺墮落者,是貪戀不用辛苦的安逸
就連殺人放火,經常也是一種快樂原則的體現


很多時候我們做事情會三分鐘熱度
明明一開始是很有動力的、也把未來預想得很好
可是一旦開始做之後,漸漸就會感到辛苦與乏味
然後看著被那件事佔用掉的時間哀悼失去的自由和玩樂機會,忍不住質疑起做這件事的價值來
也許事情慢慢就荒廢掉了
或者若是不得不繼續做的話,也會拖拖拉拉,直到事情「來不及了」為止
一邊擔心事情做不完,潛意識卻一邊期待著「來不及」這條臨界線的到來
因為一旦真的來不及之後,就可以給自己一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的藉口
告訴自己「那就下次繼續努力吧」或者「我果然不適合做這個的呀」這種正當逃避的理由
讓事情可以演變成不那麼緊急(那就可以邊玩邊做了)或是不用去作


放眼公司同事,如果遲到時數超過全勤限制的話,之後這個月內就不太會準時到班
因為「反正拿不到獎金了嘛」、因為「早起實在很累」
可是真的是因為「早起很累」嗎?
假設8:30打卡要9點到才算起得了床的話
如果公司一開始就設定八點要到班,也一樣會養成8:30到班的習慣
有時候問題不見得是我們以為的「太早了起不來」
因為那個「太早」的定義是我們自己下的
其實我們只是偷偷在暗示自己「晚半個小時就不會那麼早了」
同樣的,廣告公司通常9點或9:30打卡,也一樣很多人10點才進公司,甚至更晚
這未必是他前一天晚上熬夜趕案子的關係
而是我們有個習慣會把討厭的事留到來不及了才做,這樣很多時候就可以不必那麼辛苦了
所以就算前一天早早下班,也很可能熬夜到隔天必須睡到10點才起得了床的時間才睡
然後再說「這麼早起床實在很累」、「晚半個小時應該還好吧」


如果將年輕人的理想抱負跟中年人比,熱情度會有很大的落差
很多人會覺得那是因為現實很殘酷、辛苦未必有等價的收穫,或者自己沒有機運、天賦
於是混著混著10年、20年就過去了
也真的會開始覺得現在再努力也來不及了
因為不管是體力、智力還是反應力,年過28以後就會衰退得很快
當察覺到自己記性大不如前之後,就更是認為離成功更遠了
不過換個角度想,當我們總是期待著「來不及」的臨界線來臨的時候
成功就已經是遙不可及的了
而不是我們以為的「只要努力的話就有可能做到」那麼樂觀的事
因為快樂原則會讓人脫離努力的辛勞而趨於安逸
也會讓我們欺騙自己事情總有轉圜的餘地
而讓該做與該想的事推遲下去


(相關的延伸想法接到下一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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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珮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