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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隔三年再看《晝顏》多少印象有點模糊。只記得本篇的結局軋然而止,觀眾難免希望兩人還是能夠幸福以外,過程交代都算仔細。紗和為何愛上北野,我想是北野為她枯燥的人生開了另一扇窗,讓她多一道眼光看到世界小小的美好。生活不再只是洗衣做飯、操持家務,還有關於大自然的、昆蟲的那些「與人類截然不同」的新世界,以及更重要的是「另一個人的陪伴與對話」。是這些時光的存在,讓紗和感受到生存的喜悅。即使無關愛情,我仍認為這是她很需要的生存意義。那北野呢?他在這段感情的過程裡,又得到什麼即使必須背負嚴重後果,也還是想堅持的東西?

  三年前,北野和紗和的婚外情在雙方伴侶捉姦下,走上法律途徑。紗和簽下協議書,必須離婚後搬離原本城市、換工作,切斷與北野的一切聯繫。倆人來不及說再見,就被迫隔離了。電影從三年後紗和搬到海邊小鎮展開。即使過著新生活也認識新朋友,她卻死氣沈沈地生活著,似乎快樂早已遠離。直到某一天,無意從傳單上看到鎮公所舉辦的昆蟲講座上,印著那絕對忘不掉的名字。原本只是偷偷去看一眼,可是當眼神交會時,紗和明白了:無論如何,我都想擁有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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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並不偏愛外遇題材,但沒想到不知不覺這也是我寫的第三部有關外遇的電影了。「外遇」這個主題尤其在東方是不能夠被歌頌的,不論理由如何。畢竟在外遇之前,已經有一段自主選擇戀愛的婚姻了,外遇在某個意義上來說,否定了過去的選擇。但我們其實也知道,人是會改變也會犯錯的。既然外遇有可能是「現在犯的錯」,那婚姻有沒有可能,也是「過去犯的錯」呢?在家庭價值下,我們卻不太能夠接受這種觀點。好像基於性格上的歧異不得不離婚是可以的,但「因為有其他戀情對照出過去的不完美」就不可以。在那之前,我們就得阻絕所有「其他的可能」以示負責。

  這麼說並不是在鼓勵多發展也沒關係,只是當我們在忠於現有婚姻的同時,是否也應該正視:很多婚姻雖然持續著,日子也就這麼過去了,但它確實存在著某種忽略和錯誤,使得婚姻本身的品質低下?

  我記得《晝顏》播出的時候,興起一陣討論晝顏妻的輿論。日劇版有段台詞這麼說著:

「結婚換來了穩定,但是失去激情。婚後三年,老公就把老婆當作冰箱了。不管什麼時候,打開門就有食物。壞了會很不方便,但是也不會保養。」

  對於在外上班的丈夫來說,戀愛與婚姻只是人生裡的一小部分,過了必須衝刺(追求)的時間後,就是既定財產了。財產放著不一定會增值,但也不會消失,可以不用太理會它,基本地充電(給家用),它就會自然運作,每天產出熱騰騰的飯和乾淨的衣物。「愛情」變成了「生活」以後,很容易把心理需求簡化為物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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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我們選擇和某人步入婚姻,是因為「關係」帶給我們生存的養分。它需要投入心力去經營,雖然有點辛苦與麻煩,但是會回報給我們精神上的豐富感以及成長要素。當交流不存在,關係的利益便終止了,那些維持形式必須做的行為(幫對方洗衣燒飯、賺錢養家)反而成為負擔。那麼婚姻存在的理由又是什麼?

  在古代,婚姻服膺於傳宗接代的目的,它的構成很大部分在於利益交換(女性得到扶養,男性得到後代)。契約意味濃厚,違背契約就得接受懲罰。但在現代,婚姻只是用以承諾愛的形式罷了。甚至愛需不需要透過婚姻來體現,都是未必。即使女性同樣用以交換扶養,實際上真的離婚也能自主生存,男性也不再一定得傳宗接代。婚姻的本意既已改變,外遇的意義,是不是也得重新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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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紗和說道「我並沒有刻意追求幸福,而是只要能在一起多一天是一天」時,我想我瞭解了北野的心情。觀影後我花了很多時間在想,乃里子應該也是戀愛結婚的,與北野又是同領域,按理來說若北野是個追求我們心中對真愛定義的人,曾經他對乃里子的愛,也應該不是假的。到底是什麼讓紗和與乃里子不同呢?也許就是這一點吧。對於沈浸於自然世界、不善交際的北野,他想要的生活,或許不是刻意追求某種幸福的「形式」,而是好好跟一個人分享生活。互動的當下,就已經是他最大的快樂,所以紗和直率的個性,才會顯得那麼耀眼。

  若要評價這部作品,我認為就像戲裡他們所說的,他們的感情不足為外人道矣。我看完的時候,的確有種「不論你認不認同婚外情,紗和與北野之間確實沒有外人評價餘地」的感覺。人生是有可能不知不覺走到一個不可逆的境地。或許當初可以各自回到原本的婚姻,但他們也很清楚某種自己很渴望的狀態,在原來的婚姻裡是不存在的

  我想北野最大的錯誤,也許是不應該持續著形容枯槁的婚姻,直到再次遇見紗和。當他發現婚姻不盡理想也無從改善時,就應該協議離婚了。乃里子(北野之妻)多年來努力爭取北野的愛,輸給了「興趣」(昆蟲)她可以忍耐,後來輸給另一個女人,她也忍下來了,是因為北野不曾真正放棄他們形式上的關係,讓她以為「還可以更努力」。原本還能自我安慰像老公這樣內斂的人,愛可能也是淡淡的,無論如何只要他選擇和我在一起,我就擁有他能給我的最大的幸福了。那些未滿足的,可以用「孩子」來填補。但北野的外遇提醒她,一直以來並不是因為老公個性內向,兩人關係才風平浪靜,而是他心中的波瀾,自己從未激起過。虛耗多年、忍耐了這麼多、強顏歡笑太久,怎麼可以毫無意義呢?期盼落空後,強大的恨意席捲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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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單純看北野和紗和的愛情,我會認為是幼稚的、本能的。他們並沒有在外遇中得到啟發與成長,轉而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與內在需求,而是固著於提供快樂的對象,用思念虛耗人生。如果外遇是基於原本的不滿,而快樂根植於互動中變得更豐富的自我狀態,那麼即使三年前分手,北野與紗和都應該重新調整自己的模樣才對,可是他們沒有。因此才會以為找到對方又可以「繼續快樂」,渾然不知始終待解的,都是自己內在的問題。

  我不試圖正當化他們的愛情,這或許也不是編劇的本意。即使他們長長久久下去,也難保沒有什麼共通點的兩人,一直活在封閉的世界裡就會幸福。說不定這樣的愛情與激情,本來就會是短暫的。然而,它還是考驗了婚姻的本質。究竟我們想從婚姻和承諾裡得到什麼?會不會我們想得到的承諾,本身就不是快樂的條件呢?

  當你和另一個人的關係滿意度高時,精神上感到愉悅,於是能更投注於生活的其他面向,這是關係帶來的好處。可以說好的關係(心理條件)能夠讓人更享受生活。這時候你自然就不會想找其他形式來填補匱乏,於是形成了承諾的樣貌。但不是反過來藉由約定與遵守(壓抑匱乏感),這種對承諾形式上的實踐,就能抵達「關係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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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望承諾可以換來美好婚姻這個想法,本來就是不實際的。更多時候,人們被困在婚姻的契約裡,用情感勒索、物質享受來交換內在的不滿,然後對外展示「婚姻成功」的形象。我們也就以為「這樣過日子就可以了」、「大家不都是這樣嗎」,埋葬真正對關係的渴望,也惰於追求(也許是因為必須投注更多心血這點令人消耗不起)。

  電影裡一再藉由旁人之口質問兩人:妳做了什麼要逃到這種地方來?外遇是骯髒的不是嗎?你為什麼願意搬離東京?他們只說,為了重要的人,我願意。我願意沒有名正言順的關係,我願意住到不方便的鄉下,我願意承受他人的鄙視。這個願意付出的對象,其實不是「重要的人」,而是一種「內在充實的狀態」。言下之意是——為了達到這種充實的完滿感,我願意用外在條件和某些自由來交換。而這不正是我們之所以投入婚姻(締結契約),最初的期盼嗎?

【延伸】外遇電影,您還可以參考這兩篇:

《獨自在夜晚的海邊》:外遇縱然不堪也是真愛

《關不住的誘惑》:寂寞是為了讓人面對自我

圖片/可樂電影
媒體刊登/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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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珮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