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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部片上映時的廳數非常少,我是在它橫掃國內外數十獎項之後,才找到機會看的。事前刻意不多查資料(以免期望太高),結果看完以後很能理解為何這樣一部足生活化的電影能廣受肯定。但也因為它的生活化還有完整落幕,反而讓我覺得要再去討論什麼是一件困難的事,不過仍然覺得它值得介紹給更多人欣賞。

  《分居風暴》(Nader and Simin:A Separation)劇情大致如下:結褵14年的納德和希敏,因為女兒特眉的教育問題鬧上法庭訴請離婚。希敏認為當地的教育環境不夠好,希望能舉家搬遷至國外讓唯一的女兒受良好教育,而納德以必須照顧痴呆老父為由,堅持離不開家裡,最後兩人只好暫時分居。就在希敏搬回娘家以後,納德僱請了希敏朋友的弟媳羅芝來家中幫傭。然而有天納德提早回家卻發現父親手被綁在床柱,跌落地上奄奄一息,而羅芝不知去向,同時家中金錢有所短少。憤怒之下他把羅芝趕走,兩人發生爭執,跌出門外的羅芝就這樣在鄰居睽睽之下哭著回家了。之後希敏接到朋友的指責電話,表示羅芝流產住院,他和納德趕到醫院探視時,連帶地也讓羅芝的丈夫知道妻子出去幫傭的事(伊斯蘭宗教因素,女子不得單獨與男性相處室內)。衝動的薩馬迪(羅芝丈夫)一狀告上法院說是納德害妻子流產,謀殺了自己的孩子。這一告,讓兩個家庭陷入風暴,為保名譽的納德也同時告了羅芝在照護中綑綁遺棄父親,是蓄意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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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戲裡每個人都不是壞人,甚至他們的道德、信仰都教育他們行為舉止誠信有禮,就算吵到不可開交也大多都能保持一絲理性。對於別人的苦難,例如羅芝流產時納德夫婦的擔心,或者羅芝基於宗教因素不能幫老人沐浴,卻因為不忍老人家便溺無法處理,最後仍動手幫忙——這些都說明他們操守上、情感上可以算得上人群裡教養較好的那一端。即便如此,事情還是因為各自的考量、擔憂和隱瞞,一路愈演愈烈。

  整部戲可以說是一些對於人性情感面的觀照。羅芝的丈夫失業欠債,經濟壓力跟不安穩的生活令他脾氣暴躁,作為一個底層人,他很清楚自己在社會上和法律上的弱勢,於是羅芝流產這件事便成為他情緒的出口。經過之前和雇主的勞資爭議被法律無視之後,這次他打算不再因為經濟地位而忍讓,面對相較於他更優勢的納德一家,他決定控訴到底。表面上看似作為一個丈夫守護妻子的用意,背後或多或少都存在著他對社會經濟結構的憤怒,以及意欲維護自尊的心情。

  而羅芝作為關鍵人物,卻始終膽怯不敢說出重要的事,不論是告訴丈夫自己外出工作,還是曾經疏忽讓老人跑上街,結果自己追出去出了車禍。當大家忙著釐清流產是誰的責任時,她選擇緘默。或許是出於害怕把事情鬧大,或許也曾經有過一絲得到賠償金可以改善生活的想法。或者,她其實也瞭解丈夫的憤怒,所以放任丈夫以保護妻子之名找回被社會尊重的尊嚴,畢竟丈夫失業之後消極很久了,這件事她一直都憂心著卻不敢跟任何人說。然而她的信仰對於誠實的要求卻一方面折磨著她。她想要拯救丈夫,又害怕因此遭天譴,最後她所能做出的折衷,就是私底下去拜託希敏不要賠償,但是無助於解決納德可能因此入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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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德很想要做好每件事,照顧老父、回應妻子的期待、教育女兒,試圖擔負起一切責任把每件事處理好。他是勤奮的中產階級典範,成日忙碌於工作,上有老父下有稚子,鏡頭對著他時總是晃動著、壓抑著,如同他很努力在把日子過得有條理一般。這時候的他禁不起牢獄之災,也不想被分開的妻子看衰,想留住女兒又怕傷顏面。為了維繫家的完整,他說了一個小謊,表示不知道羅芝有孕在身才推了她。謊言被妻女看穿後,他也沒有要求她們替他圓謊。

  或許是基於作為父親的尊嚴或教育目的,抑或有所逃避,他把揭穿的權力交給女兒決定。只要女兒希望,他可以去法院承認自己知情,一如他把婚姻的維繫也交給女兒一樣(讓女兒選擇要不要跟媽媽走)。姑且不論他是因為無法自己決定才交給別人,還是因為相信家庭的向心力才這麼做,他的言行都看似坦蕩但是把自身難題轉嫁給了11歲的女兒。本來想要好好呵護的孩子,因此承擔大人世界的自利。為了讓母親能夠回家,特眉堅持待在原來的家裡,也為了讓父親逃過牢獄之災,她向法官說了謊。她知道誠實的重要,但誠實卻有可能讓家庭一夕崩潰,這個現實令她感到心碎。

  終究事情沒有隨個人盤算而如意。想要隱瞞前因後果的羅芝最後還是瞞不住細節,薩馬迪再次在債主面前丟臉,納德失去女兒的信任,原本說是為了女兒而要離婚的希敏,也終於發現她的婚姻失敗跟女兒無關,而是夫妻根本上的觀念不合。所有人想要逃避的事,最後都用最真實的方式被迫面對,即便每個人都企圖阻止事情走到如此地步。諷刺的是,當大人竭盡所能守護著孩子、不要孩子沾染現實之際,孩子也從過程中學會了憎恨。憎恨亂成一團的生活,憎恨沒有善待自家人的陌生人們,憎恨人總有那麼幾個時刻必須違背自己的信念——這或許也可以視為一種成長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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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如此真實,戲裡的每個角色都值得同情。打工階級的薩馬迪即使經濟條件惡劣也想光明正大地活著。雖然他執意控告納德,卻還是堅持有所理據,並不想被安上「低階層所以敲竹槓」的形象。但他也難免盼望著賠償可以解決生活困難,對於受困現實難免貪財的自己,多少讓他感到心煩氣躁。最後一天納德一家來送賠償金時,他之所以安排債主在場,或許也是想要有所見證,他不是一個不負責任(對家庭、對債務)的無賴吧。羅芝在此時的膽怯(不敢發誓流產是納德害的)毀掉丈夫重新建立自信的唯一機會,終於他憤而逃離了。這次他沒有對妻子動手、強迫就範,觀眾也因此能夠體恤他的處境,不至於把他視為一口咬住好人的低等人,開脫經濟底層的刻板污名。

  納德這個請得起看護的中產階級,雖有他知識份子的傲氣,但也不失人道。但也可能是基於對理性的信仰,過份重視道理,無法適當地妥協或安撫妻女的情緒,導致婚姻岌岌可危。

  整部片看下來你會發現,造成人們困擾的,往往不是生活中的意外,而是人們在面對意外時的情緒發酵所致。羅芝或許害怕身體不適被雇主知道會遭到解雇,所以偷偷去看醫生,東窗事發也不敢說明。本來納德打算開除她就算了,沒有要提告或要求賠償,她卻因為被懷疑偷竊而一再回來理論,才造成雙方爭執推擠,引發後來流產的疑慮。而納德堅持了很久不願意和解,寧可繼續跑法院讓生活亂成一團,甚至面對牢獄之災,就因為他想守護自己的名節。希敏堅持出國才是唯一出路,不肯正視實際上的困難,被簽證到期日逼得焦慮不安,忽略可以多花點時間妥善安排生活的方案(頂多重辦簽證),用了最激烈的手段和丈夫決裂。每個人其實在不知不覺中,都因為自己的情緒和信念縮限了可能的解方,反讓事情陷入膠著。想想我們自己何嘗不是如此呢?困擾我們的,到底是隨機發生的「什麼」,還是我們對那些事情投射的自我?我想這部電影可以讓觀眾好好思考,那些生活上害我們心煩意亂的人事物,可能並非我們所想的是問題的「原因」,我們需要「解決」的,可能只是自己的情緒罷了。

圖片/海鵬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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