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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做錯事的人只要道歉就好,我卻得一直逃跑?」——韓恭珠

  導演在電影的前半段並沒有直接揭示主題,只是如實記敘一名少女的生活:因為某個事件上警局,被老師安置在老家、轉到新學校,任憑老師母親怎麼詢問,都不得而知她發生了什麼事要在學期中轉學。就這樣,恭珠在周圍人的好奇中展開新生活。她低調聽話、彷彿想要銷聲匿跡般安靜,不跟同學有太多往來、大部分時間都獨來獨往,並急切地想要學會游泳。她的生活就像初學游泳般,努力踢水掙扎、緩慢前進、呼吸困難。老師同時要求她斷絕聯絡,拒接爸爸的電話。

  因為這樣刻意地與過去隔絕,她才慢慢能在新生活裡放鬆,偶爾幫李母顧顧店、偶爾哼哼歌,被新家人、新同學喜愛。可是不論同學如何慫恿,擁有好歌喉的恭珠都害怕被人發覺。同年紀的女孩們巴不得受人矚目、作明星夢、期待戀情,她卻與人相反地完全不想跟人接觸、被經紀公司注目,公開自己的存在令她崩潰。觀眾就這樣跟她身邊人一樣,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著女孩艱難地適應「活著」這件事,看她被再婚的母親驅離、跟父親分開,單獨一個人逃難著。

 

  後半場安插著過去經歷,逐步揭露她的恐懼。因為想要幫助被霸凌的朋友,她讓加害者們侵門踏戶地在她家開趴、施暴。華玉本來想要阻止男友被欺負,拜託恭珠一起幫忙招待男孩們,兩人卻成為眾人的玩具。華玉在事後便自殺了。明明身為受害人,卻被外人辱罵婊子,連屍體打撈時路人也沒有一絲同情,還嫌晦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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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恭珠慢慢體認到別人是如何看待遭受性暴力的女孩。事實如何並不重要,人們只會想像女孩是多麼不檢點才會招惹這些,自愛的女孩不會被幾十人輪暴或未婚懷孕。恭珠僅能微弱地主張「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外界就如老師所說:「我知道妳沒做錯事,但這個世界不是根據是非黑白運作的。」所以她只能躲避,從社會的刻板印象、同齡人的好奇、現實的大人,甚至比起她更自私地考慮自己的父母。

  影片中描述的成人社會並沒有比較道德。恭珠寄住的房東李母,跟已婚警察局長外遇、在街頭上被正室追打,但隔天這世界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她照常開店營業、繼續跟局長偷來暗去。大人貪歡著追求個人的幸福,可以當第三者、可以拋棄小孩、可以金錢交易性醜聞,卻還是光明正大地生活著。相較之下恭珠身為一個未成年的被害者,卻要被各種輿論壓迫、歧視、逃無可逃。

  終究道德的標準不及個人利益。比起女兒名譽,父親選擇了和解金,間接證明她的性可以被標價與買賣。當恭珠無處可去向父親求救時,電話那頭傳來的是父親用拿到的錢喝酒狂歡的嘈雜。孩子犯錯後,加害者父母沒有半句道歉,反而激烈指責和解金會害他們損失慘重,追討她簽署撤告。施暴者委屈著說自己是被迫的。李母和局長持續著不倫,卻怕被恭珠的過去影響生活。新朋友傳看著受害影片,感受到身為女性的脆弱,終究無視了她的電話。

  或許恭珠的處境就如同她剛到新學校時,為了躲開同學糾纏把自己關到柵欄另一邊時一樣。同學告訴她「那裡沒有出口喔」,不論她如何掙扎、試圖新生、避免製造困擾、當個討喜的乖巧的女孩,人生仍像學校的圍籬,沒有讓她遠離是非,反而作繭自縛而已。性暴力受害者得到的不是體諒,而是整個社會的拒絕,所有人一致同情又歧視著她,卻沒有人覺得哪裡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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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奇異的社會價值觀。如果一個人選擇主動的不道德行為(比如外遇),他隨時有終止、重新做人的機會;但女孩若曾經發生過性醜聞,就好像是她沒有管理好自己的身體,放任甚至期待事情變糟般咎由自取。人們相信壞事會發生在那些自己不檢點的人身上。好女孩會因為潔身自愛乾淨地活著,而招惹犯罪的人本身就是一種罪惡,這背後隱含了將女體與欲望化約的動機。人們深受這種觀念的影響卻不自知,它被包裝成近乎直覺的道德感,不平等地存在於「女性」這個性別中,成為女人的責任、社會的共識。

  是以,性受害者為何總是隱忍不揚?在被社會大眾審判之前,他們往往已先自我審判。是不是我招蜂引蝶、是不是我穿錯什麼、做錯什麼,才會碰到這種事?加害者也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是她誘惑我的」或者「女人本來就欠操」(這是因為性別被「功能化」的緣故)。如果是集體施暴,又再加上一層男性社會的友契(同伴)動機:藉由共同做一件事來加強同伴連結。輪暴或是戰爭時的強暴,都是一種男性證明,目的是得到同伴的認定。興奮感會因為共同犯罪和即將得到的認可而高昇。有些人即使不願意也會在群體壓力下參與(比如華玉的男友)。行為本身其實和女性的性魅力關聯不大(為了征服感或者被同伴認可,女性僅做為一種達成目的的工具),但事件卻會如同前述被社會解讀為被害者的自我管理不良。這是目前性暴力受害者普遍面臨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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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開始我懷疑電影前段零碎沉悶得令人難受,也許是新手導演功力不佳。看完後覺得,導演是刻意用這種第三人視角,讓觀眾看著被害者的生活,如同她新環境裡的人們,瑣碎地從「局外人」的角度看待一個受傷者的異常。讓我們跟她同學一樣覺得她難搞帶刺,在有限的認識中發現事實,然後自我反省曾經如何片面地解釋她(以及我們生活中的他人),理解到這正是受害者所面臨的社會壓力吧。恭珠希望給絕境中的自己最後的求生機會,所以拚命學會游泳。社會呢?縱身河流(人群)後,浪潮究竟會把人淹沒,還是能自由泅泳,就看社會上每個人的價值觀選擇。我們是否願意給他人(同時也等於給自己)一個更自由、更少批判的空間,是導演藉由改編這起社會事件,對觀眾提出的詰問。

圖片/可樂電影提供

 媒體刊登: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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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珮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