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工作」不單指賺錢的工作,而是包括所有做事的原則


下午P小姐轉貼了一篇「聰明人,容易不務實」的文章給我看
我們談到競爭力這件事
剛好昨天跟N小姐也聊到工作上的事,在這邊寫點感言吧


N小姐是某上櫃公司的總務助理
照理說工作內容多半是公司基層庶務
不過該公司不斷指派她美工、業務級的工作
她也經常熬夜加班把事務處理完,慢慢地,她的工作已經一點都不「助理」了
昨天她跟我說她接到一個噩耗
是大老闆把她帶到菁英會議上
說要提升這些人的業務能力,之後還要考核
雖然她覺得身為一個庶務助理這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倒楣事
不過我卻認為這是很重要的能力證明


最近常聽到朋友說新來的人怎樣地挑剔工作
事情又作得不完整,但很喜歡給自己的工作下定義、對基礎事務不耐煩
這是不是都犯了豆芽菜症狀呢?
在我初到組裡的時候發現
很多部門間的公文都被同事隨意塞在抽屜跟資料架上,東一張西一張
要改的東西、有缺的素材他們都記在腦子裡
不喜歡把桌子弄亂的我,就申請了幾份資料夾
把收到的資料分門別類放好,之後被問及,就照表格建檔日查找
不知不覺我這裡就變成整組的資料庫了
原本為了自己方便整理的檔案,現在其他組員也很仰賴
如果當初沒有建檔,是不是書籍出錯就很難歸咎問題是出在哪一個環節了呢?
也可能會有書要出了才發現缺素材的問題


以前念設計有個很好的經驗
學Illustrater的時候,老師要我們五分鐘內描繪重畫兩個mark當作一次學期成績
當時我怕作不完,所以很快地在三分鐘就畫完了
畫完以後發現圖裡缺了一小角沒描好,但又不想整張重畫
於是貼了一小塊色塊蓋上去,視覺上看起來就是完整的圖
沒想到老師打分數的時候,只看了圖一秒,就直接把圖轉成線條檔
這時候蓋上去的色塊邊線一覽無遺
當時老師似乎沒發現(或者覺得只有一塊也還好),我的考試就過關了
但當圖被轉成線條檔、而暴露出我的投機時,自己著實受到不小衝擊
即便成績過關了,我也自知這張圖並不是一氣呵成的
自此以後,「正確地把事情做完」對我來說比「看起來做完了」更重要


很多人在做事的時候,會覺得有做完就好、看起來OK就好
但粗糙完成的事情,一定留下了會被察覺的尾巴、或者變成一種壞習慣
導致將來的哪個環節出錯、或者無法勝任更困難的事
這也是大部分人何以缺乏競爭力的原因之一
N小姐在接回之前那位新人離職後留下的工作時
才發現很多細節出了問題,很多文件亂七八糟沒整理
有時候看到同事作書
也會有特殊圖片的處理採用省事但隨便的方式
我也只能安慰自己……對方也許是因為沒有受過什麼美工訓練的緣故
但真的只是因為如此嗎?
的確,N小姐的上司在新人離職前都沒發現事務上的問題
讀者也沒有注意到出版的書有什麼細節沒修飾好
不過,對當事者而言,畢竟還是忽視了嚴謹地思考解決方式、並正確做出決定的過程
那麼就長久上來說,專業是不是就會受到限制呢?


P小姐舉例一位上司處理事情的方法是
主動思考更有效率的方式去改善現階段的產能
即使自己不夠熟知,也會翻書解決,為的是讓之後小組的運作更順暢
我認為這不只是一個主管有能的表現
也是身為一個工作者應該培養自己的觀念


有時候,積極的嘗試改變並不見容於組織內
因為大部分人習慣穩定、至少截至目前為止都不會出錯的做事方法
選擇採取遇到問題再修補的方式營運組織
也或者是個人所想的改變並不真的適用於公司的立場
因此當有人想改善工作效能時,同事未必會支持
甚至認為你只是在浪費時間
但正確的事,總有一天會看到它的效果
即便是目前只能提高個人的工作效率
我也認為這種想讓自己把事情做好的動機是重要的
如果N小姐不龜毛地把工作做完、隨便應付了事的話
我想她現在應該還在做著幫業務人員訂機票的工作吧
環境一定不是盡如人意的
與其與之抗衡而浪費時間,不如從自己可以修正的地方做起
那麼至少,這是可以在換環境時帶到下一個工作的經驗
也是給自己創造機會的方法
我想「能力」就是這樣養成的


稍微扯遠一點延續上一篇的話題
由於網路上每天都有人在爭論點子(劇情)重要還是技術(文筆)重要
結論往往都是偏頗的
就我個人立場及以往審稿的經驗而言,則認為兩者是並行不悖的
過度專注於技術的人頂多只能是個匠才,別人要你打造什麼,你才作得出來
腦子裡卻是貧乏的,東西看起來華而不實
短時間可以吸引眾人目光,名氣卻消耗得很快
太過著重於想法的通常是夢想家
可以把夢作得很美很大,卻沒有相應的能力展現出來
這些人往往到最後是……指著別人的作品笑膚淺以抬高自己的品味,但成就不了什麼實業
終究還是平凡人等的其中一人卻自命不凡,因而常有懷才不遇之感
我想孰輕孰重,大家應該心裡有底了吧^^
懂得修正自己的人,才是真正會解決問題的人
也才是老闆眼裡,爛泥裡的那顆鑽石
所以在認定自己是顆原石、而認為環境應該琢磨你的人
我認為環境本來就隨時都在琢磨,只是你有沒有提昇自己硬度的問題
有些機會是有一定實力才可能自行創造的
也有些機運得在某種程度的高度才看得到、掌握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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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珮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