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每天忙碌於工作和生活中時,難免會把注意力集中於幾個切身而短暫的問題,比如家人的健康、感情狀態、手上案子順不順利,辦公室的誰誰可能是隱憂。不知不覺,時光就這樣過去了。畢業後一轉眼十年二十年,隨著身分的轉變(結婚、生子)被賦予新任務,每天辛苦地面對不斷而來的抉擇,人生就來到了中年、晚年。年輕時候難免迷惘,想要追求更宏觀的存在意義,很快地,就在四十歲左右認知到自己的平凡,而且發現維持平凡本身的不簡單,進而甘於平凡。每天煩惱的,仍然是左鄰右舍家人朋友間的摩擦,還有經濟上的不安或貪想。也許在步入中年之前、初感疲乏的時候,我們都曾經疑問過:到底活著的意義是什麼?活著的目的又是什麼?為何生存令人疲憊,這一切是否有什麼道理?但我們通常也沒有太多時間一直思考它,便又要回到柴米油鹽的生活去了。
很多人提到死亡,容易冒出恐懼與忌諱,甚至憤怒的情緒。我的家人裡,有人就不喜歡去慈湖一類地方,或者不喜歡「黑色」,都是因為忌憚於死亡,好像靠近它就會沾染到什麼不好的東西一樣。從小我就疑惑,為何有些人對死亡特別有情緒呢?這不是每個人必然的結果嗎?我們看到樹上的果子掉到地上腐爛,何曾為此感到害怕或繞道?曾經有位朋友跟我說他很怕死,究其原因,是因為他對活著有許多貪戀,有太多想做與想得到的東西,即便我們都知道人世所有的「得到」都是一時。因為怕失去享受的機會與資格,所以害怕死亡。由此可知,對某些人來說,死亡並不是生命的過程,反而是跟生命壁壘分明的另一種狀態。但我們卻可以把花開花謝視為一個完整的過程,也是挺矛盾的。
身為解剖專家的養老孟司在《那些死亡教我如何活》的跋裡提道,死亡是一種人稱的轉換。當人活著的時候,使用著「你」、「我」等第一人稱的代名詞,但「屍體」卻只是第三人稱,而且幾乎是僅限於稱呼陌生人使用。我們會叫自己死去的親人朋友名字,而不會以「屍體」稱之。這種行為可以視為一種心理狀態的劃清界線。另外還有一個有意思的說法是,因為人們太過偏愛自己,所以難以忍受自己的一部分流露在外。比如在嘴巴裡的口水並不髒,但一吐出來就變成髒的。人的體液、排泄物、屍體,也是一樣的概念。因為屍體是「將來的自己」,是已經腐壞的不會變動的部分,像是被遺棄的垃圾般,它很難再被視為一個「人」來看待,而是另一種「物體」。但是它原本又是跟自己一樣活生生的人,就是因為如此切身,才讓人嫌惡、恐懼。
攝影師郡山宗一郎拍攝的一系列孤獨死後房間的照片,在網路上曾引起不小的關注。我想對很多人來說,最讓人震撼的或許不是滿屋子的凌亂或窗戶上的蒼蠅,而是殘印在榻榻米上,深深的一抹人形印漬吧。原來死亡以後,血肉是會液化的。那抹污痕昭告著某個生命曾經存在過的痕跡。讓我們每天都感到艱辛、沈重的生命的重量,最後的痕跡也就只是那咖啡色人形。看著那流滲到地板底下,即使拆掉地板也印到水泥地理的褐色污漬,不免讓我有種自己的某個部分好像也跟著流在那裡的感覺。我想只有在直面死亡的樣貌時,人才能真正「看到」死亡吧。